“业主委员会在归集选票时未对直接投票、上门回收意见、电话听取意见等方式进行区分统计
导致通过电话听取意见、上门回收意见的选票的真实性、有效性无法确认
亦难以与其他方式的选票进行区分”
案情回顾
森宇美茵第二届业委会、森宇美茵业主大会申请再审称
被告说
法官说
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公平街道办事处向本院出具情况说明,载明区房管局、公平街道办事处、公平派出所及太极社区受森宇美茵第二届业委会之邀,均派领导参与了森宇美茵业主大会进行现场监督,并对计票现场开箱、验票、唱票、计票等情况做出详细说明,在本案再审审查期间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公平街道办事处派员旁听了本案询问,并表示该情况说明内容属实。因此,本院对森宇美茵第二届业委会、森宇美茵业主大会在再审中提交的证据予以采信。
关于森宇美茵第二届业委会、森宇美茵业主大会在收集选票和唱票、计票的过程中,是否存在违反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》的情况。森宇音乐花园·美茵河谷小区业主大会于2017年12月15日-12月30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,有现场领取表决票投票、志愿者上门发放表决票进行投票、电话录音投票、业委会办公室内设投票箱进行投票等形式。表决票载明需核实业主身份,从现场照片亦可看出,志愿者对业主身份进行了核实。2017年12月30日,对所有表决票进行了开箱、验票、唱票、计票,并经森宇美茵第二届业委会在监票人、区房管局、公平街道办事处、公平派出所以及太极社区的监督下统计、汇总,现场公布了表决结果。业主大会收集选票的方式符合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。因此,张琼英主张业主大会通知、召集、表决程序违法,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,本院不予支持。
点 评
综上所述,业主大会在公示表决结果时可以仅公示最后统计的结果,并非强制要求其将表决的方式类别进行细分公布,案例中业主以此为由起诉业主大会实属“鸡蛋里挑骨头”了!
来源:小蜜蜂业主大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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